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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及云南昆植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告

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众创空间)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促进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以下简称“科创园”)的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创园是大学生、研究生和科研人员创业实践的培育基地,包括物资平台和非物资平台,物资平台主要是指创业项目中   心、创业共享服务中心、众创空间物业等,非物资平台主要是指基地管理技术及其他非物资无形资产。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管理体制

第三条  科创园系专门为创新生物科技创业项目提供实践平台的基地,以扶持大学生、研究生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为核心目标,以科技性、创新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致力于开展创业培训、创新研究和成果转化等综合服务。

第四条  科创园由云南昆植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及日常管理服务。

第三章  基地职责与合作条件

第五条 云南中科生物管委会主要职责

1、免费为每个合作企业提供一定面积的公共办公场地,网线、电话线端口入户。

⒉协调合作企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国家和省、州扶持大中专学生、社会创业青年的优惠政策,加创业文化与氛

⒊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成熟的项目、合作企业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⒋为合作项目提供全程化的指导、培训以及政策、管理、法律、会计等咨询服务,对项目的经营生产行为进行监管。

提供创业能力测试创业、政策咨和信息服助开展创业,组织青年创新创业实践。

实际一步丰富创业创新服内容,健全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开创有利于科创园项目的其他工作。

⒎负责合作项目或企业的考核评比。

第六条  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合作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必须为云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运行机制好,其经济性质为             ,执照号:                ;且作为项目营运主体的企业必须在盘龙区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

2.项目或企业负责人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企业负责人熟悉本企业业务,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3.创业创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投资小、见效快,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较好开发前景。

4.创业创新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具备一定的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5.创业创新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计划书。

6.不从事国家规定的禁令特殊行业项目。

7.对青年创业和企业创新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大学生参加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并获奖和社会有各类科技创新专利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合作。不接收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等项目合作。

8.遵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和服从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的管理规定,注意防火,自行监控产品安全,以此相关的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工作并参与甲方组织的活动;

9.开发能力强,并以自主开发为主,技术水平较高;项目或产品来源清晰,真实,有完整的手续,其商品化,产业化和市场前景好;

10.为政府有权部门或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管委会公开评审和重点推荐引进的单位。

第四章  选拔程序与运行模式

第七条  申报项目合作程序

1、根据科创园管委会的项目安排,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向科创园管委会提出申请,经评选、审核盖章后报云南昆植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批准。

⒉审核批准后,科创园管委会负责人与合作企业或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入驻科创园。

第八条  申报科创园创业创新项目时须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科创园项目企业合作时间一年一个周期,满一年进行进行终期考评服务。

第十条  科创园项目个人合作时间一年一个周期,按季度进行考评服务。

第十一条  合作企业(个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项目合作协议。

第十二条  合作项目应及时准确向科创园管委会报送不涉及知识产权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十三条  科创园管委会鼓励项目合作企业和个人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 估考核

⒈考评方式

科创园管委会建立全方位的评估指标体系,并负责对合作的企业(个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估。

⒉考评程序

⑴发出书面通知;

⑵企业(个人)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⑶科创园管委会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估;

⑷以书面形式公布考评结果。

⒊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合作企业(个人)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将停止合作,终止合作协议。

4.考核指标:

(1)入驻科创园项目企业的考核指标:

按照入驻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核定年终考核基数,销售收入以企业纳税申报表为依据,考核基数:(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进行考核)

入驻面积

对应考核目标

1-50平方米

1.5万元/平方米

51-100平方米

2.0万元/平方米

101-150平方米

2.5万元/平方米

151-200平方米

3万元/平方米

(2)入驻云科昆植生物科技众创空间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按照入驻团队使用的工位数核定年终考核基数,销售收入以企业纳税申报表为依据,考核基数:(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进行考核)

入驻工位数

对应考核目标

1个工位

1万元

2个工位

4万元

4个工位

10万元

8个工位

20万元

考评不合格勒令退出。

第十五条  项目合作企业(个人)的退出

⒈合同期满退出;

⒉项目合作企业(个人)自动退出;

⒊考评不合格勒令退出。

第五章 日常管理与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云南中科生物管委会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⒈负责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接入、消防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全方位管理;负责维修和更换基地内各类设施。

⒉负责项目合作企业(个人)办公室的使用、分配、调换、清退等事宜。

⒊负责基地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来访人员的询问、登记等。

⒋依据考评结果,评选项目合作优秀企业和个人并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 项目合作行为规范

⒈严禁擅自改变工作场地建筑结构和用途,不得私自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添加不必要设施有碍基地整体观瞻。

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要求;工作场地严禁做饭、住宿,不允许组织赌博之类的违法乱纪活动。

⒊正确使用、合理保养基地提供的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对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要赔偿。

⒋严禁在公共区域的壁乱画、乱写、乱各种招牌、广告等,因工作需要张贴广告宣的,应经众创空间管委会批准后在指定地点张贴

⒌严禁擅自增加和改动原有用电设备和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⒍严禁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农药、烟花、爆竹、酒精、汽油等)带进或存放于办公场地,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合作企(个人)在使用网络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算机安全的法律法,不得法信息或从事反网管理有关定的任何活,不得干的正常运行。

⒏合作企业(个人)应利用基地提供的场所进行与合作项目内容相符的活动,不得从事与合作项目无关的其他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科创园及众创空间项目合作企业、团队和个人。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云南昆植园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云南中科生物科创园(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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